环卫科技网讯,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日前就《东莞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22-2035)》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划主要内容包括以下7个方面:
(1)规划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理现状调研、评价;
(2)规划范围内建筑垃圾产生量增长及变化预测;
(3)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总体规划;
(4)建筑垃圾管理系统规划;
(5)建筑垃圾收运处理系统规划;
(6)工程建设投资估算及建设运营模式;
(7)保障措施。
规划年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2022—2025年,中远期2026—2035 年。规划提出以下具体指标:
规划预测,近期,东莞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为4539.86万吨/年;中、远期,东莞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为7267.23万吨/年。据此,规划要求,近期,东莞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量要达到3359.89万吨/年,资源化利用量要达到2269.93万吨/年;中、远期,东莞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量要达到7221.90万吨/年,资源化利用量要达到4376.91万吨/年。
有研究表明,每利用1亿吨建筑垃圾可以生产标砖243亿块、混合料3600万吨,减少取土或代替天然砂石1000万立方米,节煤270万吨,新增产值84.6亿元。以此推算,如果东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超过4000万吨/年,新增产值可达到33.8亿元,显然是一笔巨大的经济效益。
为了达成上述指标,推动建筑垃圾处置行业健康发展,规划部署了一系列发展工作。
“谁产生,谁付费”“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
规划首先提出,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分类管理、污染者付费和政府补贴等一系列制度。
分类管理制度:包括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分类运输的标准和分类设施的设置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和密闭储存工作纳入绿色达标工地考核内容,促进源头分类,规范运输与处理。产生的装修垃圾要求定点排放,统一收运。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要分开收运、处置,逐步实现专业运输车辆清运装修垃圾。
污染者付费和政府补贴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建设单位承担建筑垃圾运输费和排放处置费。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实行有偿服务,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经政府规划批准,允许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地建设。
鼓励购买和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
规划还提出,规范各环节管理,形成良性闭环管理体系。
源头管控环节:在建筑工程各个阶段考虑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在工程开工前,申报建筑垃圾的排放计划,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运输路线及处置场所等事项,并与建筑垃圾管理单位签订环卫责任书。
垃圾清运环节:实行专业运输与审核管制,建筑垃圾由专业的运输公司承运,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统一车体,统一标志,统一管理。
垃圾处置环节: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设,逐步淘汰标准低、技术含量低的资源化利用企业,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做大做强。同时,推进建筑垃圾消纳、中转场所建设,补齐下挖土处理短板。
产品销售阶段:鼓励购买和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如对采用再生建材的工程项目,在其报建审批验收等阶段给与优惠和方便措施;根据对使用再生建材的程度,对工程项目进行绿色星级认证。
不同垃圾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
此外,规划强调,建筑垃圾应按照其类别进行源头分类和堆放,再进入不同的处理渠道。
下挖土、拆除垃圾、施工垃圾在产生源头进行分类后,宜直运至消纳、资源化利用场所;装修垃圾方面,则建议以村(社区)为单位,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点,对居住小区、私人住宅及商铺装修产生的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初步筛选后,二次转运至资源化利用厂。
对于符合用作回填要求的下挖土和建筑施工垃圾:主要采取就地回填方式;
拆除垃圾:渣土可根据市场信息调配回填使用,其他组分可运送至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生产环保砖和加工成再生骨料,剩余没有利用价值的部分进行填埋/焚烧处理;
装修垃圾:木材、金属等有价值的物质进入废品回收体系,其他组分可运送至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剩余没有利用价值的部分进行填埋/焚烧处理。
相关设施建设投资匡算超30亿
经费投入是建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保障,必须保证相应的经费投入才能有效促进建筑垃圾事业的发展。规划期内,东莞市建筑垃圾相关设施建设投资匡算约30793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其中,资源综合利用设施规划:1.鼓励具备条件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在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委托有资质的企业,采用移动式资源化处理设备在现场进行处理,减少建筑垃圾外运和排放。
2.规划近期,截至2021 年底,已建成26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厂。在此基础上,推进各镇街(园区)按需建设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同时,对仍有场地空间的资源化厂进行挖潜扩容,2022年底前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处理能力达到约3000万吨/年。
3.规划中远期,以片区为单位,引入社会资本,推进城区片区、松山湖片区、滨海湾片区、水乡新城片区、东部产业园片区、东南临深片区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中心,中心兼顾下挖土、建筑拆除垃圾、建筑工程垃圾以及装修垃圾进行分类资源化处理、综合回收利用等功能,实现建筑垃圾深度资源化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分片区统筹建设、分片区协同处理的格局。
建筑垃圾消纳规划:近由各镇街(园区)按照自身发展需要,自行解决建筑垃圾中下挖土的处理问题;中、远期以片区为单位布局分片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用于下挖土消纳、中转。
另外,规划提出,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展建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加快资源整合,引导鼓励企业规模化发展,重点扶持一批管理规范的实力雄厚的企业,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东莞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无疑是块丰厚的“蛋糕”,再加上政策的扶植,可以预计,东莞市的建筑垃圾处置行业必将会走上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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