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中国天楹(证券代码:000035,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5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与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江苏综能”或“乙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重力储能技术研究与项目开发相关事宜达成战略合作。
今年3月7日,中国天楹亦曾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能楹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会同其他三方成立阿特拉斯(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独家开拓基于EnergyVault技术的重力储能项目建设运营业务。不过据了解EnergyVault重力储能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尚无商业化应用案例,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或使中国天楹成为全球第一个成功吃螃蟹的人。
Energy Vault Resiliency Center™(照片:美国商业资讯)
一、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7538771X1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吴鸿
5、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9号
6、注册资本:61367.079095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与电、热、冷、水综合能源服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托管运管、销售、服务,能源技术研发及转让;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系统、生物质发电实业投资、建设、租赁、运维及检修;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碳排放交易;供电、售电服务;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新能源发电及交易;互联网批发、零售;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能效项目咨询、诊断、监测、评估、能源审计、方案策划、项目实施、运行管理、节能量确认、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用能规划与设计;电力、建筑机电工程设计;电力工程施工;电气设施运维;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及维护;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技术咨询;环保设备制造、销售;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技术研发、建设、运营、运维、调试、咨询;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制造;电气设备和材料、仪器仪表、楼宇自动化控制设备、新能源产品的销售、租赁、技术研发及转让;节能、制冷、采暖设备的研制、生产、安装、维护、租赁和销售;车辆租赁、销售;清洁能源咨询服务;电气试验;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互联网信息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安全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成立协作团队推动重力储能技术与电网的深度融合发展,共同推进建设如东100MWh用户侧重力储能示范项目。
(2)双方根据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互补。甲方向乙方提供重力储能项目与技术支持,乙方向甲方提供接入系统设计规划审查、并网准入、涉网试验等方面的咨询与协调服务。
(3)基于如东100MWh用户侧重力储能示范项目成功实施,甲乙双方共同开发并合作实施后续重力储能项目的推广,合作方式可另行约定。
(4)甲乙双方重点推进三个方向及领域的合作研发,并共同开发合作模式:
①基于“新能源+重力储能”的源网荷储一体化技术,探索用电、发电、储能、调峰调频组合模式,积极拓宽重力储能技术应用场景,推动储能技术的多元化应用,助力绿色发展;
②持续革新重力储能技术,加快实现储能核心技术自主化,推动储能成本持续下降和规模化应用,完善储能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提升安全运行水平;
③以新能源消纳、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智能微网、虚拟电厂等新模式新业态为依托,开展智能调度、能效管理、负荷智能调控等智慧能源系统技术研发和示范,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研发项目。
(5)在政策的允许下,乙方协助推进项目参与中长期交易、现货、需求响应、调峰调频辅助服务等各类电力市场,具体双方分享收益另行约定。
2、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年,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协议有效期顺延二年。
三、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我国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的大背景下,本协议的签署,旨在双方建立长期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资金、人才、技术、市场开发及全产业链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积极推动重力储能技术研究与项目合作开发。本次合作有利于进一步落实重力储能的示范项目,构建国内重力储能产业发展生态,抢占未来全球零碳产业竞争的制高点,符合公司“环保+新能源”双引擎驱动战略的发展方向,将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对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2、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合同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
(1)2019年11月2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TY2019-95),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2)2019年11月26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与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TY2019-102),公司与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3)2022年4月16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32),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七局新能(上海)建设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图解重力储能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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