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海南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近日印发《“十四五”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海南将新建6座垃圾焚烧厂,7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和1座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新、扩建7座粪便处理厂。全省各市县要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模式,农村则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
规划提出下列约束性目标:到2025年底:全省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63万吨/日,全省焚烧处理规模达到1.68万吨/日,经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省厨余垃圾产生量约0.33万吨/日,全省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规模达到0.34万吨/日,集中处理率达到100%;预计全省城镇粪便产生量约0.22吨/日,全省城镇粪便集中处理能力达到0.24万吨/日,集中处理率达到100%;预计全省有害垃圾产生量约7.74吨/日,全省有害垃圾暂存转运率达到100%。同时,预期到2025年底,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普及率达到90%以上,并基本建立园林垃圾、大件垃圾收集和暂存处理体系,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城镇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
“十四五”海南省将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5400吨/日,总处理规模达到16750吨/日,实现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具体如下:
(1)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规划扩建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二期)设计规模为600吨/日,扩建项目(三期)设计规模为600吨/日,焚烧厂总设计规模达到3450吨/日。
(2)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规划扩建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设计规模为500吨/日,三期设计为500吨/日,焚烧厂总设计规模达到2000吨/日。
(3)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规划扩建改造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设计规模为1800吨/日,焚烧厂总设计规模达到2400吨/日。
(4)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规划扩建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设计规模为400吨/日,焚烧厂总设计规模达到1200吨/日。
(5)陵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规划扩建陵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设计规模为350吨/日,三期设计为350吨/日,焚烧厂总设计规模达到1400吨/日。
(6)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
规划改造昌江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设计规模为300吨/日,处理厂总设计规模达到300吨/日。
同时配套建设渗滤液、飞灰、炉渣综合利用等设施,上述设施的选址应基于循环经济产业园统筹规划建设的理念,依托焚烧厂的厂址建设,并预留扩建用地。规划拟新增焚烧厂渗滤液处理能力1010吨/日。
在厨余垃圾处理方面,规划拟在海口、三亚、儋州、文昌、东方、陵水和屯昌新建7座跨区域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在琼海建设1座有机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含厨余垃圾处理能力200吨/日,农业有机质废弃物处理能力180吨/日),并预留远期用地,预计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 2900吨/日。
粪便处理方面,结合海南省粪便无害化处理现状,规划“十四五”期间将在三亚、儋州、文昌、东方、陵水和屯昌新建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 6 座,同时扩建海口市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规模2250吨/日。
大件垃圾处理方面,规划“十四五”期间大件垃圾破碎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其中新增大件垃圾利用能力190吨/日、破碎能力380吨/日。将在三亚、儋州、文昌、东方、陵水和屯昌新建6座大件垃圾利用中心,并在海口、三亚、儋州等19市县建设大件垃圾破碎中心。
园林垃圾处理方面,规划“十四五”期间城镇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新增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利用规模700吨/日,将在海口、三亚、儋州、文昌、东方、陵水和屯昌建设7座园林垃圾处理设施。
县市实行“四分类”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要因地制宜
规划提出,各市县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模式,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不做“四分类”硬性要求,但必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实现源头分类减量,减少外运出村的垃圾种类、数量和频率,有条件的农村可进一步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模式,重点是做到“干湿分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
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模式上,规划提出要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和投放地点。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定点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定期进行定时定点投放。按照居住区、公共场所、餐饮酒店、医疗机构、学校等不同区域的垃圾种类,合理确定垃圾投放桶的类别、尺寸、数量、位置,并在投放点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要求张贴统一的宣传图文标识。
建立多位一体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规划提出,结合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现状,考虑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规划建设应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核心,选址优先考虑已建有(或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市县,统筹开展产业园规划建设工作。
近期以项目落地为首要目标,基本建成海南省循环经济产业园。积极加强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理,体现海南省可持续发展,实现循环经济理念。同时吸收国内外先进资源再利用技术,建成全国示范性循环产业基地,建成生活垃圾、建筑、餐厨、粪便等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示范企业群。配套成立园区管理科教区,由政府监督、统筹管理,设定园区企业准入门槛、结合国家产业发展制订各项政策,实行信息联动、社会参与,建立新型园区管理模式。
远期则要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能力和处理能力,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同时将其他固体废弃物,包含电子垃圾等纳入园区整体发展体系,加强各种固体废弃物之间的物质循环和能量循环,实现固体废弃物减量化、再循环与资源化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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