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曾多次关注正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难盈利、难生存的无奈现状,然而9月7日人民日报对京杭大运河苏州段一“非法码头”的曝光,却揭开了建筑垃圾处置的另一面:一家无任何合法手续的再生资源企业私设码头,四年间持续违规转运建筑垃圾及所谓“再生骨料”,累计被交通部门查处85起,却始终无法彻底取缔。同时,依靠水运的低廉成本,这家以建筑垃圾资源化为主业的企业还实现了巨额盈利,甚至成为当地纳税大户!
消纳能力滞后,刚需催生灰色生存空间
人民日报文章提到,这家名为“攀峰再生资源”的企业自称是“苏州最大建筑垃圾处理工厂,……,营业额约1.1亿元,税都交了1200万元。……,日均处置建筑垃圾约600辆车,年处理建筑垃圾超100万吨,年营收约1.1亿元”。文章还引用了一位干部的坦言,“为什么会允许这样一座非法码头存在?实际上是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有处理建筑垃圾的需要……”。
企业自述和干部坦言,意味着在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刚需与建筑垃圾合规处置能力之间,存在严重的失衡。遗憾的是,处于灰色地带的非法码头,刚好填补了这一失衡。
虽然私设码头非法,但涉事的“攀峰再生资源”却是一家正规企业。环卫科技网通过企查查平台查询到,这家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主营业务为综合利用砖瓦废渣、砌块废渣、混凝土废渣、水泥废渣等资源,生产石粉、石子产品。

图源 企查查
一家成立多年的正规建筑垃圾处理企业,为何要用灰色手段牟利?
环卫科技网曾多次关注建筑垃圾资源化存在的问题,一位国有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的负责人曾告诉本文作者,如果只运营建筑垃圾填埋场,企业尚可保持盈利;但若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如生产再生骨料、制砖等,就会因产品价格倒挂而陷入亏损。(相关文章:参观一座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后,我忧心忡忡)
然而人民日报曝光的这家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仅纳税就达1200万元,显示其利润之丰厚!它这么赚钱主要是因私设码头产生的低廉的水运成本。据悉,千吨级货船从苏州发靖江的水运费用约为8元/吨,而从苏州整车发运建筑骨料至靖江市约45元/吨,二者运费相差数倍。

图源 人民日报视频截图,下同
同时,记者还发现,通过私设码头转运的所谓“再生骨料”,掺杂问题较为严重,且涉嫌检验报告造假,还有人爆料指出作为原料的建筑垃圾也有部分混入大量生活垃圾。
因此,这家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是否真的对建筑垃进行了资源化?尚需打个大大的问号!这些没有正规手续、逃脱监管的建筑垃圾到底运到了哪里?如何处置的?更是待解的谜团!
监管权责割裂,多头管理沦为监管飞地
非法私设码头、大肆转运建筑垃圾长达四年,竟能逃脱一次次的执法!凸显了各职能部门权责切割导致的监管真空,完美上演了“谁都管、谁都不管”的治理悖论。
交通部门权责局限于水上运输,只管船不管岸,认为码头取缔归属属地政府职责;城管部门仅负责工地到厂区门口的运输监管,厂区内部垃圾处置流程不在监管范围;骨料质量合规性核查,则归口市场监管部门。各部门各管一段、各司其职,权责边界相互割裂,竟没有一个部门牵头统筹建筑垃圾的全流程监管。
本该落实的“省级统筹、城市负总责”属地治理机制,在基层落地时彻底失灵。水上与岸上监管脱节、前端运输与后端处置监管割裂,环节之间的监管缝隙,成为非法企业钻空子的突破口。船只从非法码头载货离港,交通部门无法追踪货物最终去向;垃圾进入厂区加工处置,各部门均以权责边界为由推诿缺位,最终让非法码头成为无人监管的“法外之地”。

违法成本低廉,逐利驱动违规屡禁不止
水运与陆运的成本相差数倍,构筑了非法经营的利润基础。相较于每年超亿元的高额营收,违法处罚力度显得微乎其微,完全无法形成有效震慑。
人民日报报道,2022年至今这家涉事企业累计被罚30余万元,对比其1.1亿元的年营收,单案平均处罚金额还不到5000元,九牛一毛。低廉的违法成本、丰厚的非法利润,形成了“违规—执法—罚款—继续违规—藐视执法”的恶性循环。
据报道,2024年8月,当地执法人员曾在距离攀峰公司岸线3米的水域处设置警示标识(打铁柱子),一是警告船舶此处不是合法泊位,二是警示标识能让船舶无法靠岸,却遭遇了攀峰公司部分员工暴力阻挠。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有人跳到我们的工程船上,抢了操作机械,将铁柱子(警示标识)拔掉了。还有人在岸上通过长臂挖掘机,把柱子拔掉了”。
基层执法权威被藐视如此,值得有关部门高度警惕!

区域监管脱节,跨省转移滋生治理盲区
建筑垃圾水路跨区域转运的监管漏洞,让非法处置行为具备了极强的隐蔽性。涉事企业的违规货物通过水路跨省流转,覆盖苏、浙、皖多地,通过挂靠合法企业泊位虚假报港、套用提前开具的检测报告等方式,将建筑垃圾包装成合规“再生骨料”,实现违规洗白。在85起违规记录中,有18起货物最终去向无从查证,监管追踪彻底失效。
省内转运尚且难以全程溯源,跨省转移更是陷入监管真空。省际之间、部门环节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壁垒,数据不互通、监管不联动、溯源无闭环,“伪资源化”操作得以肆意规避监管。碎片化的区域监管模式,完全无法适配建筑垃圾跨区域、流动性的处置特点,成为全域治理的突出短板。
职责认定模糊,治理闭环彻底断裂
权责认定主体不清,是串联所有治理短板的核心症结,也是基层治理落地难的根本原因。面对违规乱象,交通部门表示建筑垃圾属性认定需由城管、环保部门负责,城管部门则推脱产品合规性归市场监管部门管辖,而省级层面又明确城管部门需负责转运加工全流程监管。多重权责界定相互矛盾、衔接混乱,导致现场监管执法无据可依、无从下手。
看似多部门共管,实则是“九龙治水”,无部门主责,无明确的认定主体、牵头主体和闭环追责主体。处置能力不足、监管协同不畅、违法成本偏低、跨区域监管缺位等所有问题,最终都因权责模糊而无法有效破解,每一项治理短板都沦为无人补齐的治理漏洞。
补齐治理短板,重在落地执行与常态长效
事实上,建筑垃圾治理的顶层设计早已完善,政策框架清晰明确。
2025年6月,国办转发住建部相关意见,确立“省级统筹、城市负总责”治理体系,明确推行全过程电子联单、多部门联合执法、省际协作监管三大核心举措;同年年底,国务院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明确2030年全面遏制非法倾倒处置高发态势;新修订的《生态环境法典》也新增联单管理刚性规定,为全流程监管提供法律支撑。当前治理困境,不在于政策缺失,而在于落地不力、执行缺位。
补齐处置能力短板,筑牢合规兜底保障。将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兜底性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加快资源化利用项目、临时贮存点落地投产,补齐消纳处置设施缺口,让合规渠道完全承接城市处置刚需。同时落实“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将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造价,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压缩灰色产业链的利润空间。
补齐溯源痕迹短板,构建全流程监管闭环。全面推行建筑垃圾电子联单管理制度,覆盖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链条,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为运输车辆、航运船舶加装北斗定位系统,搭建智能监管平台,一旦出现偏离报港路线、无单运输等违规行为,系统自动预警,彻底堵住“无监管、无痕迹、无溯源”的漏洞,让每一吨建筑垃圾的流转都处于监管视线之内。
补齐协同惩戒短板,抬高违法违规成本。健全跨区域转移审批备案机制,依托长三角等区域生态联防联治体系,建立常态化省际协作监管机制,打破地域信息壁垒。强化全链条追责问责,摒弃“只罚运输方”的单一模式,同步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非法处置主体的连带责任。综合运用信用惩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刑衔接等手段,大幅抬高非法经营成本。建筑垃圾“伪资源化”的违规操作,终将依法追责、付出代价。
拆除一座非法码头易,补齐建筑垃圾治理的系统性短板难。苏州非法码头久治难除的乱象,为全国城市治理敲响警钟:建筑垃圾治理不能靠一轮轮的专项整治,而是亟须一场覆盖设施建设、监管协同、执法惩戒、区域联动的系统性变革。
只有正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刚性需求,守住生态环保与合规经营的底线,以刚性执行落地政策要求,以系统思维补齐治理短板,才能让建筑垃圾处置告别灰色地带,真正实现全流程规范化、常态化、法治化,让城市治理更精细、更有力、更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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