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环卫科技网曾推文——《重磅|垃圾分类,将以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为重点!》,对4月2日住建部城建司在全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视频会议上提出的“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以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为重点,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解读。
环卫科技网在文章中表示,在当前背景下,以厨余垃圾为主要考核方向的传统垃圾分类模式已难以为继,但若能紧紧围绕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打造环卫+再生资源“两网融合”体系,垃圾分类依旧大有可为。
显然,2026,垃圾分类即将迎来大变局!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未来的垃圾分类,还能怎么分?
当前,国内普遍实行的是“四分法”,其总体思路最早可追溯到当年的“干湿两分”,以降低进入末端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含水率为主要考量。
2017年3月,《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发布,文件提出在全国46个城市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同步明确了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可回收物的具体品类。

福建一次垃圾分宣教活动 环卫科技网配图
2018年,在总书记的号召下,“垃圾分类是新时尚”响彻大江南北,作为“新时尚”的发源地,上海市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这一分类方式以及推行垃圾分类的系列举措都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了巨大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2019年12月,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正式实施,将生活垃圾分为四个大类,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四分法”就这样被一步步确立下来!
在垃圾分类推行初期,“四分法”确实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实现了分类思想上的统一,实现了垃圾分类方法的“全国一盘棋”,让垃圾分类从新鲜事物变成了无人不晓,进而凝聚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但在推行近十年后,“四分法”也陆续暴露出不少问题!
其中,过度重视厨余垃圾所产生的弊端,环卫科技网已经在《重磅|垃圾分类,将以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为重点!》一文中进行了剖析,此处再补充一段话就是:
厨余垃圾本该追求分类质量,应“少而精、小而美”,以不出社区为宜,成本可控,出路可控。但最终,整个厨余垃圾分类和处置体系却变成了生活垃圾的翻版,走了大型化集中处置路线,从投放、运输到末端处置,每个环节都在疯狂“吞金”。最终却因分类质量太差,使得相当一部分产能陷入闲置状态,甚至屡次爆出“骗补”事件,制造出不小的负面影响!
同样走了集中路线的还有“有害垃圾”,它固然存在一定毒性,但当被混入大量生活垃圾时“剂量”却是极低,实际产生的危害几乎可忽略不计。同时,随着近年来的技术升级,之前被列入有害垃圾的荧光灯管和含镉、汞等重金属的电池,已被大量替代,在生活垃圾中非常少见。目前被投入有害垃圾箱的,多是可被作为其他垃圾处置的普通干电池。
相对来说,可回收物的争议最少,社会共识最高!它面对的一是生活源的“废品”;二是所谓“低值可回收物”。前者已通过高度市场化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了较高效率的回收利用,后者却因低价格和高回收成本而无人问津。
不过,“低值可回收物”只是说其回收价格低,而非是回收价值低,价格和价值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从环境的友好性,从资源循环等角度看,低值可回收物完全是可回收的!如果能够达到一定的量级,甚至有望在不依赖补贴的情况下实现盈利。
那么,未来的垃圾分类,是否可以以“低值可回收物”为主,同时兼顾一部分废品回收呢?这尚需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研究决定。
至于其他垃圾,作为垃圾分类中的“兜底式”存在,符合其一贯定位。未来,或许还可将其他垃圾的“筐”再进一步做大,以兼容更多类型垃圾,从而降低生活垃圾的全流程管理成本,也更有利于推动垃圾分类落地。
那么,未来的垃圾分类,还能再怎么分?
或许,是时候走出“干湿两分”了,进一步优化为“可回收物+其他”两分,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定期更新“可回收物目录”,目录之内的可选择“源头粗分+末端分拣细分”路线,也可走“源头细分”路线;目录之外的垃圾则一律作为其他垃圾,进入垃圾焚烧厂等末端设施处置。
同时也不要忽视“因地制宜、因城施策”这八个大字,在“可回收物+其他”两分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城市完全可以再进一步,制订符合本地情况、更严格的垃圾分类标准。
对于整个环卫,乃至整个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来说,“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以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为重点”,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信号,垃圾分类的变局,不啻于一次新生的机会,基层普遍认为已经“推不动”了的垃圾分类,有望重新走上一条“新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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