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城管执法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64,市序号27,县序号13)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22〕13号)要求,现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64,市序号27,县序号13)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由于《湖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垃圾焚烧项目推进不力,湖北现有的7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中,19座超过设计能力运行,其中5座日处理量超过设计能力200%;26座库容使用年限不足5年。
二、整改目标
全县超库容垃圾填埋场全部封场,2024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全部实行焚烧处理。
三、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查整治,摸清填埋场剩余库容,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及时整治到位,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2.加强垃圾填埋场的监管,推进垃圾填埋场扩容,2022年6月底前完成。
3.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委托第三方建设和运营渗滤液处理系统,年处理量达到1.5万立方,2022年6月底前完成。
4.加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督办,加快推进罗田县(英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到2024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全部焚烧处理。
四、完成情况
1.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县城管执法局组织对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排查,现存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即位于罗田县凤山镇合家畈村黄家湾处罗田县垃圾处理场,总占地面积为95.5亩,于2008年开工建设,200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2021年完成二期扩容并投入使用。在2021年至2023年6月期间生活垃圾填埋场主要处理城区和乡镇部分村生活垃圾,并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管理。为了确保我县生活垃圾全域无害化处理,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期间,我县与红安县城管执法局、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三方协议,各乡镇的部分垃圾,由环卫中心转运至红安焚烧处理,各行政村垃圾则由乡镇收集转运至罗田县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2022年8月至2023年6月,我县与黄冈中电山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临时生活垃圾处置协议,各乡镇的部分垃圾,由环卫中心转运至黄州焚烧处理,在罗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未投入使用之前,我县生活垃圾全部采取垃圾填埋和转运外县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2.高效推进扩容建设。罗田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建于2008年,2010年投入使用,设计使用年限15年,分二期建设,总库容63万立方米。为缓解生活垃圾处理垃圾场库容不足,通过政府投资约500万元,2020年10月启动二期扩容建设,开挖土方量14.8万立方米,并配套铺设防渗膜,建设渗滤液提升、地下水、雨水排放系统,2021年8月底竣工,并于2021年9月份正式投入使用。
3.加强运行管理。规范垃圾场运行管理,由专业环境公司处理渗滤液。通过政府招标采购,2021年9月18日委托广东威特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罗田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进行处理运营,年处理量为1.5万立方米,并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排放水质进行检测,检测达标。2022年6月底前已完成,年处理量达到1.5万立方米。
4.积极推进项目建设。鉴于罗田、英山两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接近饱和、两县垃圾量单独焚烧处理能力不足的实际,罗田、英山两县拟联合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公开采购,2021年7月12日确定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业主,9月30日三方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在项目地成立全资子公司城发能源(黄冈)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2022年12月底主体工程全部封顶,2023年4月18日完成首车垃圾进场。2023年6月3日,项目正式点火试运行,我县生活垃圾实现全域焚烧无害化处理。
五、今后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设施监管。持续严管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与填埋场封场区,定期巡检焚烧设备,保运行稳、排放达标;对封场填埋场定期监测,防渗漏等隐患,护周边生态。
二是进一步规范处置流程。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全流程体系,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提效率、降成本与二次污染风险;依据垃圾量与季节变化,灵活调配焚烧与填埋比例,最大化资源利用。
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多渠道开展垃圾处理环保宣传,普及分类、环境影响等知识;组织公众参观设施,增理解支持,促环保行为养成。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向黄冈市城管执法委员会反映。
承办人:涂腾 5053009
罗田县城管执法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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