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市场化运营,契约化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24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QCY2021-001
2、项目名称:延安市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市场化运营,契约化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85,0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延安市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市场化运营,契约化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1项,预算金额:203,010,0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道路洒水抑尘、公厕管护;
第2包:延安市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市场化运营,契约化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1项,预算金额:81,990,0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道路洒水抑尘、公厕管护;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2900:00:00至2024-09-28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企业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年检报告,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设备;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良好的售后服务;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季度纳税证明、近一季度缴纳社保证明)5、企业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在延安市宝塔区注册的公司也可提供由宝塔区中小企业综合信用体系服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基础版)。6、潜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只可选择一个标段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0317:00:00止
地点: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2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延安市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市场化运营,契约化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标书金额:免费赠送;
第2包:延安市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市场化运营,契约化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标书金额:免费赠送;
注: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09-2409:00:00
地点: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3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市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宝塔区南大街区工会院内
联系人:延安市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经办
电话:0911-881930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玮艺
电话:0911-8070883
传真:0911-807088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南桥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