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城市餐厨垃圾及污泥协同处置项目,项目代码2020-150203-77-01-006744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核准、备案,批文名称、文号包发改审批字[2020]6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昆区卜尔汉图镇,110国道683KM以北1.5KM处,西北侧毗邻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2.立项批文: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城市餐厨垃圾及污泥协同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包发改审批字[2020]66号
3.工程规模:新建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及污泥处理厂一座,对市区内所产生的餐厨、厨余垃圾、地沟油以及市区内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脱水后污泥进行处理。(一)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2382.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279.30平方米,日处理200吨餐厨垃圾、200吨厨余垃圾、200吨污水处理厂污泥、10吨地沟油(二)主要工艺:釆用“预处理+湿式厌氧发酵+污水处理”工艺。其中餐厨垃圾处理采用“物料接收+大物质粗分拣+精分制浆+除砂除杂+油水分离”工艺,厨余垃圾处理采用“物料接收+预破碎+磁选+滚筒筛分+生物质破碎分离+挤压脱水”工艺,污泥处理采用与餐厨及厨余垃圾预处理浆液混合协同厌氧发酵工艺,地沟油处理采用“物料接收+除杂+加热+离心提油”工艺。(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厨余及污泥的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脱水干化系统、沼气处理利用系统、除臭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成品堆放系统。建构筑物主要包括预处理间、污泥脱水干化间、污水处理间、沼气净化间、10KV变配电间及控制中心、堆棚、DN100PE排水管线13公里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计划投资(万元)
G2021GCZCB007
包头市城市餐厨垃圾及污泥协同处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新建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及污泥处理厂一座,对市区内所产生的餐厨、厨余垃圾、地沟油以及市区内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脱水后污泥进行处理。(1)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2382.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279.30平方米,日处理200吨餐厨垃圾、200吨厨余垃圾、200吨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10吨地沟油。(2)主要工艺:釆用“预处理+湿式厌氧发酵+污水处理”工艺。其中餐厨垃圾处理采用“物料接收+大物质粗分拣+精分制浆+除砂除杂+油水分离”工艺,厨余垃圾处理采用“物料接收+预破碎+磁选+滚筒筛分+生物质破碎分离+挤压脱水”工艺,污泥处理采用与餐厨及厨余垃圾预处理浆液混合协同厌氧发酵工艺,地沟油处理采用“物料接收+除杂+加热+离心提油”工艺。(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厨余及污泥的预处理系统、厌氧消化系统、地沟油处理系统、脱水干化系统、沼气处理利用系统、除臭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成品堆放系统。建构筑物主要包括预处理间、污泥脱水干化间、污水处理间、沼气净化间、10KV变配电间及控制中心、堆棚、DN100PE排水管线13公里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730
33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行业资质·市政·市政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3.其它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成的联合体,且同时具有①+②+③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资质均视为联合体资质,具体如下: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且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级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有能力提供招标主要核心设备的生产企业并且产品有在运营的项目业绩。③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本单位注册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包括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出自联合体牵头单位。②项目设计负责人: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资格。注:以上二人不得相互兼任,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项目负责人(EPC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1联合体必须确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具有与招标工程相同/相近的项目业绩,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3.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3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为该联合体的业绩。3.4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为该联合体的奖项。3.5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单位的人员,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3.递交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4月27日至2021年05月07日
2.领取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4.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丰产道4号街坊
地址:
富强路与友谊大街交叉口传媒大厦B座21楼2107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边疆
联系人:
邢丽沙
电话:
0472-3312920
电话:
0472277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