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齐河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业主为齐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中标特许经营者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齐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QHGC-202100160001
2、项目名称:齐河县城乡环卫、户外广告、公共停车场(位)运营、建筑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3、项目地点:齐河县
4、项目规模: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齐河县范围内的城乡环卫、户外广告、公共停车场(位)运营、建筑垃圾处理的经营权,以及工程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配套服务工作等。
5、计划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6、招标范围:城乡环卫、户外广告、公共停车场(位)运营、建筑垃圾处理的特许经营,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移交,并履行合同中的约束条款,政府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行使监管权。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三、项目分标段情况: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未通过及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步招标环节。
五、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申请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
申请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 .DZZF)。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1.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4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申请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4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申请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齐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德州市齐河县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34-5339960
2.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夏威夷14楼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5339988464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8086/dzggzy/)同时发布。
十、监督机构: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0534-5606606
十一、重要说明:
1、申请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申请的,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诚信入库电话:0534-2223105。
2、本项目实行电子资格申请。申请人须按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数字证书(CA锁)(联系电话:18505342483),方可制作、上传电子申请文件,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
3、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申请人,各申请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4、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一是网络教程培训,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下载中心→视频教程”栏目《投标人业务系统操作视频》;二是现场培训,详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关于举办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电子投标业务定期培训的通知》。若申请人未参加培训或未按照手册及视频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申请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申请文件远程解密,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发布人: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