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信阳平美环卫有限公司新增环卫机械化作业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与2021年4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平美环卫有限公司新增环卫机械化作业车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信阳平美环卫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平美环卫有限公司新增环卫机械化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新能源清扫车、燃油干吸车、深度清洗保洁车及移动式垃圾中转站的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编号:HNRTXY-20210316
2.4项目预算:906万元
2.5供货期:20日;
2.6标包划分:
一标包:5台新能源清扫车
二标包:2台燃油干吸车
三标包:1台深度清洗保洁车
四标包:1台移动式垃圾中转站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价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只给予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
(2)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认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需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者由供应商自行出具承诺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证明资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版打印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1号楼5A14向河南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6日14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平美环卫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龙江路中段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376-30895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1号楼5A14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973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