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PPP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004635)。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项目总投资为54134.6万元。
三.项目采购需求:
1 项目地点:揭阳市普宁市。
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年处理量43.8万吨的生活垃圾环保处理发电厂。炉机配置:配置2台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3 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为54134.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1923万元,建设期利息185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55万元。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不含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控制在51923万元内(除因招标人要求对重大边界条件提出变更并增加投资外),决算时建设投资总额如超过51923万元,招标人不调增生活垃圾环保处理可行性缺口补助单价;在51923万元内时,按实际决算额按约定调低生活垃圾环保处理可行性缺口补助单价。
4 本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DBFOT,即“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模式,社会资本方在特定的时间内设计、融资、建造和运营项目,在期满后,转交给市政府指定的相关单位。
5 项目合作范围:
本项目 PPP 合作范围包括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根据适用法律、规范和 PPP 项目合同约定:投资建设并自行承担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项目相关费用支出、责任义务和风险;依托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项目向政府以及公众提供安全、持续、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环保服务;将全部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以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
6回报及付费机制:
根据《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 号,本项目宜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生活垃圾环保处理服务费-使用者付费(经营性收入)。使用者付费为电网根据发电量向项目公司支付上网售电费。
7 合作期限:本项目全周期为26.25年,建设期1.25年,运营期25年。
8资本金出资比例:本项目资本金全部由社会资本方出资;中标社会资本方独资组建项目公司。
四.最高限价:为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运营,本项目生活垃圾环保处理可行性缺口补助单价招标控制价为76.6元/吨。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六.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2月17日起至2020年02月21日期间通过我司的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领取招标文件。
平台操作指引见“网站主页-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其他操作疑问咨询网站客服电话:400-150-3001,客服QQ:3151435402。注册成功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通过资格预审并报名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0日9:30(此前30分钟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说明: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万元。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采购人: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洪展史
电话: 0663-2914309
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广达园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梁立、彭智杰
电话:020-83602276
E-mail:gdzbyan@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楼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及附件
PPP合同:合同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