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涉疫封控管理小区生活垃圾处置工作,严防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发生污染源扩散、交叉感染,市城市管理委指导各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
一、封控小区内产生的重点管控生活垃圾(重点户、重点楼宇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有关技术要求收集,并由有资质的专业运输企业运送到医疗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处置。
二、强化封控小区一般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封控小区一般生活垃圾加强消杀。采取“专人、专车、专运”方式,对封控小区一般生活垃圾单独收运,不得与未封控管理小区生活垃圾混装混运,同步做好桶站、车辆等设施设备的消杀,防止交叉感染。
2、采取“桶车对接”方式,将封控管理小区产生的垃圾直接运至焚烧厂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中间转运和滞留。
3、采取“优先处置”方式,生活垃圾焚烧厂设置优先通道和专用卸料口,明确专人、设置专区做好运输车辆进出厂消杀和引导工作,垃圾随倒随烧,减少在料坑滞留时间。
4、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充分储备防护物资,人员作业时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作业完毕后实行封闭管理,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接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