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主要对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设施、公共厕所等主要设施,以及环卫车辆、环卫人员等内容的进行专项规划。
1、垃圾收集点
垃圾收集站主要职能是收集贮存。垃圾通过村民自发分类、收集清扫后集中至收集站,待收集站垃圾量达到转运标准后,通过转运车运至中转站或转运站。垃圾收集点针对中心村和基层村垃圾收集具有特殊性,通过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村民对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厨余垃圾、生活煤灰和可回收利用的垃圾村民自行处理,最终剩余需要转运的垃圾量较少,主要是村民不能自行处理的不可回收垃圾或有毒有害的垃圾,一般定为一星期转运一次。垃圾收集点针对镇区和城区主要起到收集的作用,环卫工人在收集时进行垃圾分类减量。农村垃圾收集点按每个组设置2组垃圾桶(一组3个),城区/集镇设置座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800m,可采用钩臂箱、垃圾桶等设施(大型居住区、市场及学校等垃圾产生量大的区域建议修建垃圾收集站,收集规模为4吨,建筑面积不的低于80平方米)每座垃圾收集站应设置可回收垃圾投放点,便于垃圾的分拣。
2、垃圾中转站
垃圾中转站主要职能为垃圾贮存、分类减量、压缩减量。垃圾通过环卫车辆收集后,在中转站再次进行分类和干湿分离,实行“资源化、减量化”后进行压缩贮存,待垃圾贮存量达到准运标准后,通过转运车辆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最终处理。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营需要的辅助设备为垃圾环卫工人3人(司机、分拣员、清扫员)、垃圾压缩车、垃圾转运车、垃圾贮存建筑。垃圾中转站主要针对镇区规模扩大后,垃圾分类减量而设置,为减少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增加填埋场使用年限。县城按照每2-3平方公里范围设置1座,新建垃圾中转站用地面积控制在800—3000㎡。镇(乡)按照每个镇(乡)设置1座,新建中转站用地面积控制在500—2000㎡,针对不同乡镇可以分级设置,具体设置可与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设置。
3、垃圾处理设施
全县已有7个垃圾填埋场(包括在建),规划原则上不再新增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处理实行以“卫生填埋为主,”的处理方式,将生活垃圾从源头分类减量后,通过垃圾中转站运送至填埋场处理。标准卫生填埋运行程序需要经过查验、过磅、登记、入场、倾倒、平整、消毒、压实、取土、转运、覆盖、碾压、污水处理的程序循环往返进行。参照咸丰市已经建成的垃圾填埋场运营情况可知,标准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营需要的环卫设施为:土方挖掘机一台、碾压机一台、设备管理员一名、设备操作员两人、填埋处理人员一名、体力计件工两人。垃圾处理场年运行经费约50万元。垃圾填埋场原则服务半径为10—15km。
5、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的设置间距居住用地为500-800m,公共设施用地300-500m,工业仓储用地800-1000m,建筑面积控制在30-100㎡/座,用地面积控制在220-260㎡/座。具体用地规模、外观造型、基础配置等均与现状南环大道公共厕所样式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