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规定,现将《咸丰县县域域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18-2030年)》予以公示,并依法向社会公告并征求意见。
公告内容:《咸丰县县域域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18-2030年)》文本简要说明及相关图件
公告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2月14日。
公告地址:咸丰人民政府网
公告期内,欢迎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邮件形式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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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18-6822482
联系地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乐山镇营坪寨路50号)
《咸丰县县域域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18-2030年)》公示简介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专项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咸丰县县域,包括咸丰县城和十一个乡镇。规划总面积2550平方公里。本次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近期规划2018—2020年,远期规划2020—2030年。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9年0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01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2015年04月
4.《城县县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5.《县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制[2004]16号
6.《城县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16)
7.《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8.《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
9.《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4—2004)
10.《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16)
1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11
1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
1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
14.《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49-2010
15.《咸丰县城县总体规划》(2014-2030)
16.咸丰县各乡镇总体规划
三、规划基本任务
1、抓好源头,推行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
2、科学规划,加强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建设;
3、因地制宜,选择科学的垃圾处理方式;
4、分工负责,强化责任管理系统;
5、拓宽渠道,探索良性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四、规划内容
通过研究并结合咸丰县概况,可以确定咸丰市域生活垃圾治理的基本模式为相对分散型。生活垃圾治理站在全域统筹的高度,按照打破行政区划、尊重经济方便、就近处理的原则,实行垃圾“卫生填埋为主”的处理方式,采用“户分类、村(社区)收集,镇转运、镇/乡处理”的主要转运模式。镇/乡设立垃圾填埋场,镇(乡)中转站,中心村或大型居民点设置转运站,一般村设置垃圾收集点,形成二级或多级转运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