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2015-2020年)》,提出建设丰都—石柱垃圾焚烧发电厂,由于规划选址布局调整,增加石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规划选址,辐射范围包括丰都县、石柱县。
石柱县相关部门一起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勘,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2处比选厂址,分别为厂址1—万朝镇茶园煤矿废弃场地和厂址2—大坪煤矿废弃工业场地。厂址1—万朝镇茶园煤矿厂址:位于石柱县北面,万朝镇西南方向,紧邻省道S403,距离附近35kV变电站300m。
厂址2—万朝镇大坪煤矿废弃工业场地:位于万朝镇万富村,为大坪煤矿废弃场地,石柱县北面,万朝镇东北方向,紧邻省道202和县道X99。
2个比选厂址均在石柱县城市建成区之外,对各厂址从经济技术条件(包括厂址建设条件、交通运输、供排水线路和工程投资等)和环境影响条件(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和噪声等)等主要因素比较,优选并推荐出其中一个厂址。
从技术、经济、环保、政策符合性的角度分析,选择万朝镇茶园煤矿厂址作为拟建项目建设场地是较为合理的,本次针对万朝镇茶园煤矿厂址做进一步的选址论证。(其他详见附件)
公示地点:1.石柱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2.石柱县规划局3.万朝镇政府及万康村村委会4.石柱县城市管理局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1日
公示单位:
1.石柱县规划局
联系人:谭金联系电话:73376515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规划局编制科。
2.万朝镇政府
联系人:周武联系电话:73371001
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万朝镇政府办公室。
3.石柱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秦运联系电话:73376067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石柱县城市管理局。
石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117.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