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各类项目布局。各地新建餐厨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处置、城市污泥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等其他项目应统筹考虑在静脉产业园布局,充分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供热和处置能力,实现园区能源梯级利用、产业耦合循环、废水和废渣集中处置。
(二)分类推进项目建设。坚持“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原则,各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本地区废弃物处置情况,有序推进各类城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对于危险废弃物处置、报废汽车拆解等需资质准入的项目,要在主管部门统筹全省布局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前期,尽快开工建设。
四、强化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县政府是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运营的责任主体,要统筹考虑化解社会风险问题,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处置预案,强化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营全过程管理,高起点规划静脉产业园,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省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统筹协调和跟踪服务,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静脉产业园建设综合协调、督导考核和日常调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监督管理;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做好土地供给、环境监管等工作。
(二)制定配套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支持建设静脉产业园综合性政策,牵头组建河南省绿色产业基金,制订地方政府补贴生活垃圾处置费用指导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订参与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企业准入条件、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运营维护考核制度。省政府金融办协调推动落实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各地方要推行城乡生活垃圾收储运一体化模式,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督导加快供热配套管网建设,保障生活垃圾热电联产项目正常运营。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县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单位落实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公司的组织架构、制度体系、工作流程,形成统一、规范、稳定的管理体系。坚持高水平编制建设方案、开展工程设计和施工,努力建设一批精品工程,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定期报告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推进情况。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静脉产业园调度、督导和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将已开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库进行管理,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管理台帐,适时开展实地督导,对于落实政策不到位、工作滞后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把静脉产业园建设情况列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重点事项,列入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和产业结构调整转型攻坚年度考核内容,对于落实工作措施不力、项目进展严重滞后的地方予以约谈和批评,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