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2018年全省静脉产业园建设工作要点》,对各市(县)静脉产业园的布局、方案编制和审查、项目推进、组织实施等提出了相关要求,并指明建设方向。相关做法值得参考借鉴,现予以公开。
附件: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静脉产业园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2018年9月17日
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静脉产业园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贯彻《河南省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豫发改环资〔2018〕148号),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特别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项目建设,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2018年全省静脉产业园建设工作要点》,并经省政府专题研究,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11日
2018年全省静脉产业园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豫发改环资〔2018〕148号),指导全省坚持“省级统筹、市县主体、先易后难”原则,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特别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明确近期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快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编制和审查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区域统筹,完善联审联批制度,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编制和审查,年底前完成全省静脉产业园规划布局。
(一)统筹区域规划布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本区域静脉产业园规划布局,优先在省辖市中心城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或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大于600吨的县(市)规划布局静脉产业园。对于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低于600吨的县(市),由省辖市负责统筹与邻近县(市)共建共享静脉产业园。
(二)科学编制总体方案。参照《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编制指南》,市县负责组织编制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重点解决静脉产业园建设选址和入驻项目等相关主要问题,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依法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工作,合理安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置能力和建设时序。规划项目按建设时序分别办理环评手续。
(三)简化审查和复函程序。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发改、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采取联审联批方式对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进行初审,重点加强与本地区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致性审查。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等部门对各地上报总体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并及时复函,为重点项目落地争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