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大学环境污染防治研究所、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安吉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三门县农村工作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为:覃雅芳、孔朝阳、刘彦林、吴伟祥、邵晨曲、郑勤、应珊婷、王昊书、喻凯。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垃圾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类别,以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长效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3196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 5086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CJJ 27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 52 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
CJJ 90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CJJ 184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NY/T 90 农村户用沼气发酵工艺规程
NY 884 生物有机肥
NY 1109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
NY/T 2371 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