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增加的电量所带来的污染物排放量将增加多少?
我们获得的海南省某火电厂2017年度电污染物排放水平分别为(有超净排放设施,执行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排放限值):二氧化硫0.025克/千瓦时、氮氧化物0.145克/千瓦时。
那么2019年增加的上网电量所引起的污染物排放量为:
二氧化硫36亿千瓦时×0.025克/千瓦时=90吨;
氮氧化物36亿千瓦时×0.145克/千瓦时=522吨。
2020年增加的上网电量(比2018年新地标前):435亿-361亿=74亿千瓦时,由此引起的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85吨、氮氧化物1073吨。
我们把新地标后垃圾发电污染物排放减少量与全社会用电量增加后污染增加量汇总到如下表二中:
表二:海南省垃圾板块新地标后污染物排放减少量及全社会用电量增加后大气环境污染物净增减量对比(吨/年)

从表二数据不难看出:
(1)垃圾板块地标提升后,虽然看似垃圾板块减少了排放量,但由于全社会用电量的逐年增加,海南全岛污染物排放水平没降反升。
(2)出现这样的结果主要是因为垃圾板块每年对全社会的电量贡献其实非常有限,仅在海南省,海口一期二期垃圾电厂(2.85亿千瓦时/年)贡献占比仅为海南省全社会用电量的:0.8%(2018年)、0.7%(2019年)、0.66%(2020年),
(3)相应地:虽然我们没有获得海南省全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总数及每年增加值,但粗略估算:仅靠垃圾发电提升排放标准后所引起的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减少值贡献占比仅在0.5%以下。
(4)那么,为了获得0.5%的减排贡献,所引发的投资成本和运行维护成本将增加多少?
垃圾板块地标提升后:由于增加相应的脱硫脱硝设施而增加的投资总额初估为1.2亿元(暂不考虑占地面积增加、改造空间有限等因素)、每年的环保物料消耗(石灰、氨水等)及运行维护成本增加值、脱硫石膏填埋成本、催化剂失效、中毒而导致的催化剂频繁更换成本等等,也只能从政府的垃圾贴费中找回,初步估算海南环保的吨垃圾处理成本将由执行国标时的130元/吨增加至少一倍,为260元/吨。
(5)相应地:政府支付给垃圾电厂的垃圾贴费也将成倍增加,增加值为多少?海口目前垃圾贴费为65元/吨,按照与政府签署的《特许权协议》,“当地CPI增加值连续三年达到或超过15%时,将启动贴费增加议案”,2018年已达到该条件,初步估算的垃圾贴费将达到95元/吨,那么执行海南省地方标准后所引起的垃圾贴费将达到190元/吨,净增加值约为95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