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落地模式的法律底线
这一部分是我们咨询公司的日常,准确理解政策并做出应用上的指导,是每个项目开始构思时的必备工作。PPP清库工作已完成,地方政府违规融资的情况已打压,足以表明,快不能以违法为代价。所以要想快,必须清楚法律的底线在哪里。下图对垃圾处理项目操作模式做以说明:

由于455号文要求符合条件的垃圾处理领域项目,全面且仅限于PPP模式实施。由于PPP相关法律尚未出台,PPP绝大多数应用规范均以国务院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455号文就是针对垃圾处理领域的PPP特别法,应当遵照实行。由于垃圾处理项目逐步向县域发展,县级政府对于垃圾处理PPP项目的认识和操作不是非常熟练,导致对“符合条件”的认定需要大量的时间。其实,从455号文中不难看出,采用PPP的前提条件十分简单,就是通过物有所值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结合《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57号)规定PPP项目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和实操上对于总投资额不少于一个亿的经验,很多小型或专项或像图示一样情况紧急要应对督查的垃圾处理项目,可以被合法地排除在PPP之外。当然,这也要看地方政策,例如山东省出台的PPP政策就支持了455号文,同时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比8%后不能上政府付费项目和可行性补贴中政府补贴超过50%的限定。
如果不能做PPP了,怎么办呢?这时候PPP各参与方反而很迷惑,答案就是原来怎么搞还怎么搞,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政府采购工程,大胆干就行了。至于不能政府违规举债、违规担保、垫资BT这样的事项,此处不多赘述了。
三、项目落地最快模式
1、最快PPP操作要点
尽职调查了解项目情况后,迅速出具技术方案报请项目的责任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后责任政府部门立刻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实施方案的编写,为了快速,建议公开招标找一家可研编制机构和有经验的咨询机构,如果可以让可研编制机构和咨询机构先干活再付钱那就更快了。无论是否通过两个论证,均报请财政和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