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但是,与城市发展要求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相比,我们在城市管理方面仍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四线城市,职责边界不清、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执法行为粗放问题较为普遍。
特别是随着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很多城市将工作重心放在了环境保护和各种称号的创建上,随之而来的是商户和城管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且多发生在创建城市。虽然城管体制改革号角已经吹响,但离落实还有一段路要走。
1现状和问题
广义上的城管,包括城乡建设方面的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治理,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噪声、扬尘、油烟、偷排等污染治理,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治理,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治理,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垃圾,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治理等。
狭义上的城管一般指市容市貌的管理治理,包括治理占道、店外经营、门头招牌、摊贩区、店容店貌,以及做好道路保洁等任务。这是目前很多城管局的主要工作内容,也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理解的城市管理工作。本文探讨的城市管理工作以狭义为主,兼顾大城管体制改革。
市容市貌管理工作主要“难”在四个方面:
一是长效难
占道店外经营治理是普遍性难题,也是最易反弹的治理难点。
大部分流动商贩都深得游击战精髓,你进我退,你退我进。
出于城管形象以及商贩人身安全考虑,对于推车就跑的商贩,队员一般不会追赶;即使赶上了,由于缺乏执法权限和处罚依据,一般也都是写个保证书,教育了事。
目前我们的管理手段主要靠盯守,商贩并没有真正被取缔。
靠看死盯牢来治理占道经营也不科学,划片轮班盯守需要大量的人力,人员经费压力巨大,且效率低下。
所以,目前很多城市都是迎检机制,在迎检的关键阶段,全体人员上路段,才营造出了迎检期间不见一处占道店外经营的良好局面。
但这种局面难以长久维持,迎检一过即大面积反弹。
这也给商贩造成了错觉,认为只有迎检期间不能摆摊,造成了创建一次商贩多一次的现状。
二是基层难
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一级政府,不具备很多法定职能,无机构、无职权也无力承担本应是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的职责。
现实情况是,许多政府职能部门断章取义,片面以“属地化”为理由,推卸本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导致办事处目前几乎成为所有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成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主力军。
不仅要负责占道店外经营等小城管领域问题,还要进经营者内部区域查处燃煤经营、油烟净化器安装、室内喷漆、禁燃禁放、焚烧垃圾、建筑工地扬尘等大城管范围问题,清明节等传统祭祀节日还要上路口禁止群众烧纸祭拜,真正做到了“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清明节还要管地狱”。
连封门上锁、勒令停业这种完全不应该由办事处负责的工作也由办事处来推动,导致办事处目前普遍存在着管理过程就是违法过程的情况。
从办事处的机构编制方案上看,根本就没有设置城管科等科室,办事处的城管城建环保等部门纯属私设科室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