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水务局、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1日
(二)摸底调查,建立档案管理
各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水务局联合供水企业共同对辖区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对象(除一表一户居民)的基本情况及数据资料进行调查、收集、汇总,分类建立垃圾收费对象管理档案,报市城管执法局。
一是与供水企业建立供水关系“一表多户”居民,由各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水务局联合供水企业共同清查核实,根据集体表的分表户数,确定垃圾费收取金额,与用户供水表号建立对应档案。
二是与供水企业建立供水关系的集体用户,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按照现行收费标准,根据垃圾量(根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垃圾实际产生量的平均数为下一年每月垃圾产生量)或面积,确定每月垃圾费收取金额,并经用户确认后,与用户供水表号建立对应档案。
三是未与供水企业确立供用水合同关系的用户(自供水用户),按照现行收费标准,确定垃圾收费金额,建立收费档案。
责任单位: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12年1月31日
(三)建立主城区垃圾收费系统档案
市城管执法局根据供水企业提供的“一表一户”资料和各区上报的“一表多户”居民、集体用户和自供水用户资料,建立主城区垃圾收费系统管理档案。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2年2月29日
(四)完成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和调试
供水企业根据环卫部门提供的垃圾收费对象档案资料,完成收费系统的改造,完成收费系统调试工作。同时对抄表、收费、供水热线等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落实各代收费网点的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1年2月29日
(五)以《通告》形式告知市民垃圾收费方式
以《通告》形式告知市民垃圾收费方式的转变,凡委托银行代扣水费或通过银行服务终端自助缴费的用户,用户可以在通告规定的时间内对原委托方式进行变更;如在该时间段内没有办理变更手续的,则视同同意银行在代收代扣水费时代收代扣垃圾费。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2年3月31日
(六)组织实施
凡与供水企业确立供用水合同关系的用户,由市城管执法局委托该供水企业在收取自来水费的同时一并代收代缴垃圾费。未与供水企业确立供用水合同关系的用户,由市城管执法局委托各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上门收取。
责任单位: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测试完成时间:2012年6月30日
正式实施时间:2012年7月1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各项工作,成立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征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联系的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水务局、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目督办、市民政局、五华区政府、盘龙区政府、官渡区政府、西山区政府、呈贡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及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起草领导小组工作文件,协调成员单位,推进该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责任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狠抓落实,责任到位,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收费工作,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切实推进该项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要组织、协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征收工作的整体推进,协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收费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基础数据。负责牵头做好委托供水企业代收垃圾费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委托收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财政局负责整个工作经费(设备、宣传经费、人工费、工本费等)保障,负责建立专用账户和垃圾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市住建、物价、房产、国税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垃圾费代收工作,并按各自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供水企业负责做好供水范围内用户垃圾费的代收代缴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后,负责代收垃圾费的收缴和催缴催收工作,并定期向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通报垃圾费代收情况。各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在市城管执法局委托供水企业代收“一表多户”和集体用户垃圾费前,负责按原方式收取垃圾处理费。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环卫科技网" 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本网站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环卫科技网及/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环卫科技网及其所有公众号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环卫科技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2、如需申请授权或投稿,请联系:15275181529(电话同微信),经授权后 ,方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与作者。
3、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15550005077(电话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