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企业和消费者环保意识淡薄
国内企业大都对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问题重视不够。在产品设计和生产阶段,并未充分考虑到电子废弃物带来的危害,使用了较多的有毒有害物质,产品结构也较复杂,不利于拆解和循环利用,致使回收处理难度较大。
环保观念淡薄问题也反映在消费者对电子废弃物问题的认识上。大部分消费者对电子废弃物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不清楚电子废弃物非规范化处理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此外消费者还指望在处理废旧家电时得到相对较高的收入,从而选择了非正规渠道,从一个侧面助长了回收处理企业的错误行为。
1.5中国WEEE在费率制定、二手产品经营和标准体系方面问题多
中国WEEE在费率制定的问题:具体专项基金征收率制定的程序没有提及;专项基金征收率制定的原则;专项基金征收率制定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可核查、多方参与(生产、企业、处理企业、专家组、家电协会等、政府相关统计部门);没有提及专项基金征收率制定的机构或部门;具体费用的使用环节(如管理费用、研究费用)没有具体列明。
二手产品经营存在的问题:没有规范的回收渠道(从业人员的资格鉴定、信息收集制度等);旧电器的维修技术需要规范和提高;非法拼装问题(电视机、空调器);对二手电器消费者,没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个体作坊式的经营模式不易于监管;受利益驱动的回收处理,无价值的材料放空、焚烧或随生活垃圾丢弃,污染环境;二手产品的质量保证没有认证认可体系;二手产品如果出现安全问题,责任无法确定。标准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国标委、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中国气象局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的《2005-2007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2008年又有新的《2008-2012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但是没有注意各个标准之前的协调,另外有些标准是否有制定的意义,需要政府协调,进一步分析;有些标准没有实际的操作意义,无味增加了企业负担。
2借鉴欧盟先进经验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借鉴欧盟WEEE回收处理的成功经验,可以使我国快速建立起适应的回收处理体系。就如表1所示。
表1国外WEEE回收处理中可借鉴的经验
2.1推行EPR
发达国家都是通过EPR来推动WEEE回收处理工作的,即本着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要求生产商、进口商负责WEEE的回收处理。推行EPR,一方面可以促使企业尽快改进产品设计,另一方面也可有效借用企业力量更好地完成回收处理工作。
2.2出台相关法律禁止对WEEE进行填埋和焚烧处理
这一法规的出台不仅可以保障WEEE的正规化处理,同时给私人私自拆解设置了法律障碍。
2.3建设回收网络
发达国家回收网络由市政网络和商业网络两方组成,市政网络由政府出资兴建,商业网络由经销商兴建。同时,相关法律规定经销商在出售产品的时候不得拒绝消费者废弃产品。两个渠道可以保障消费者方便地废弃WEEE。
2.4主要采用物理方式处理WEEE
目前,欧盟、美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处理WEEE均主要采用物理方法,这样做可以避免二次污染。
2.5引入民间资本
发达国家一般是利用市场利益引入民间资本参与WEEE回收处理工作。一方面可以节省政府投入;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市场竞争机制降低WEEE回收处理成本。
2.6建立配套的信息管理系统
各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建立了配套的信息管理系统。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加强对WEEE回收处理工作的管理;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连接上下游企业尽快形成产业链。
2.7借鉴欧盟行业回收体系建设原则
包括服务应该通过竞争性承包的方式进行,承包商数量不应太庞大,应该有效管理和争取成本最优;通过投标等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合适的回收/处理企业;所有产品的管理都要在环境和工人健康以及安全防护方面坚持高标准;保证处理企业的规模经济效益;进行专业化的回收处理(资质认定)、试点探索(提供责任划分/体系运作/目标方面的依据)和可见收费(环保意识/费用标准透明/新旧产品合并解决/品牌利益均衡);官方/协会/企业界/社会等各方通力配合,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