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分析我国建筑废物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借鉴国外建筑废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从建筑供应链上各个节点出发,结合建筑生产工业化的趋势,提出全面建筑废物管理的方法。既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又提高了建筑业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建筑供应链;建筑工业化;建筑废物;全面建筑废物管理
工程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废物。建筑废物是指在建(构)筑物的建设、维修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照性质可分为惰性废物和非惰性废物。惰性废物包括沙、砖、土、石、沥青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等,这些材料都不直接污染环境,一般能够再次回收利用或者通过填埋处理;非惰性废物包括塑料、竹、木材、纸和包装材料等,它们通常混合在一起,并且会污染环境,不易回收和利用,一般经过无毒化处理后再填埋或焚化[1]。一方面,现有的垃圾处理设施还不能完全处理这些建筑废物,从而污染环境。另一方面,建筑废物也降低了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浪费大量资源。因此,如何对建筑废物进行有效管理是工程管理研究与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1建筑废物产生的原因及我国建筑废物管理现状
建筑废物的产生与建筑供应链有一定的关系。建筑供应链是以业主对建设项目的要求为目标,从业主产生项目的需求开始,经过项目定义、项目融资、项目设计、项目施工、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和维护等阶段,直至改建、扩建和最后拆除这一系列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所有涉及的有关组织机构组成的功能性网链结构,其中包括政府机构、承包商、材料和设备供应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它们被称为建筑供应链上的节点单位[2]。
由于统计口径和分类方法有所不同,很难对各国产生的建筑废物给出精确的数据。据估计,在工程建设中所采购的建筑材料中有10%~30%被浪费了,进而导致大量建筑废物的产生。
在对香港居民住宅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后,Poon et al详细分析了施工过程中各作业工序所使用的材料、产生废物的原因、浪费比例以及回收利用比例见表1。通过分析可见,由设计不当而导致的变更、管理中的疏漏、工人使用材料不当是产生建筑废物的主要原因。在国内,政府机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建筑废物管理重视不够;承包商也只是将建筑废物管理简单地纳入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在对建筑废物管理实践的研究中,可以发现尚存在如下问题:
表1建筑废物产生的原因
(1)政府缺乏完善系统的法律法规来控制建筑废物,即使有的地区已经立法,但仍然是事后的被动控制,不能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废物。
(2)业主和设计单位缺乏建筑废物管理意识,在项目规划、设计、实施过程中也没有进行建筑废物管理。
(3)人力成本高于材料成本,导致有的承包商宁愿浪费材料,也不愿意投入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和进行建筑废物管理。
(4)各节点单位进行建筑废物管理时各自为政,缺乏沟通协作,导致效率低下。
(5)建筑废物的回收比率较低,回收技术水平低。
2工业发达国家建筑废物管理的现状
(1)政府机构。各工业发达国家在建筑废物管理方面都已有比较完善系统的法律体系,贯彻了1972-05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委员会在《关于环境政策的国际经济方面的控制》一文中提出的PPP原则(Pollution Pay Principle,)。根据这一原则,政府将废物处理的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制定了高额废物处理费用,有效控制减少了建筑废物。美国联邦和各州对建筑废物的管理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如联邦的《资源保护与恢复法案》,240号、243号、258号联邦法规,加利福尼亚州的《建筑废物管理法案模型》等。日本政府于2000年正式颁布《建设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同时又配套修订了《废物处理法》,以明确废物处理的标准和义务;2002-05又施行了《建筑废物再生法》。荷兰建筑废物管理法律体系主要通过三项法规表现出来:NEPP(The Dutch 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Plan)、NEPP2、NEPP+。这三个文件规划了荷兰政府为了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采取的战略、目标和措施。其中,NEPP+有一个附件是针对建筑业而制定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