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着眼于法律条文层面,从严格意义上讲,流动摊贩是不合法的。从法理上讲,流动摊贩属于个体工商户,按照现行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个人或家庭要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经营场所、字号名称,否则不予核准登记。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包括流动摊贩在内的无照经营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理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在中国大陆,流动摊贩在各地主要是禁止的,基本上都没有经过批准,是无证摊贩。这使得那些游走于马路街道的流动摊贩无法取得合法身份,只能寻求“地下”生存。由此也就产生了流动摊贩和政府管理部门之间日益尖锐的矛盾。
创新流动摊贩的监管方式
既然流动摊贩是社会不可或缺又将长时间存在,因此,需要改进对流动摊贩的管理,创新监管方式。总体思路应该是:赋予流动摊贩以合法身份,疏堵结合,管理与服务并重,既要严格管理,也要搞好服务。
1、修改法规,使流动摊贩合法化。主要工作是修改《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即流动摊贩可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流动摊贩,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相关管理部门指定(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亦应作相应的修改,赋予流动摊贩以合法身份,改变目前流动摊贩合情合理不合法的状况。赋予流动摊贩合法身份的程序既可以是申请许可制(流动摊贩申请、政府部门给予许可),也可以是登记备案制(流动摊贩申请到政府部门登记备查)。同时明确管理主体。我们欣喜地看到国家有关部门已经重视了上述问题,启动了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修改程序。
2、精细管理,使流动摊贩规范化。流动摊贩获得合法身份以后,相关管理一定要跟上,有关部门要从目前粗放式的简单管理,转变为精细、科学的管理。对流动摊贩实行有序、有限制的开放政策,规定摊贩要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执照或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限制流动摊贩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经营,并且要符合一定的卫生健康标准。把市区划分为“绝对禁止区域”、“相对禁止区域”和“疏导区域”三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将市区道路分为严管、控制和规范三个不同地段,根据路段来控制流动摊贩。划定区域时,应以目前自发形成的准交易市场为基础,要尊重交易习惯。相关部门要对流动摊贩聚集的地方做统计分析,弄清哪些地方有条件成为市场,哪些时间段可以允许他们摆摊。必要时采取车辆限行等措施。也可以借鉴公安部门“机动车驾照12分考核法”,对流动摊贩采取了记分考核。
3、提供服务,实现流动摊贩管理人性化。政府和主管部门可以向流动摊贩免费提供货架、手推车等设备,以及自来水、电和垃圾收集处理等服务,统一安排消毒。小贩中心的摊位的给排水、排烟过滤、卫生设施等均统一规划设计。对入驻市场经营的流动摊贩,减免有关费用。政府提供资助,引导流动摊贩逐步进驻小贩(熟食)中心和室内市场。定期检查流动摊贩遵守食品卫生和环境法规的情况,组织流动摊贩进行集中和定期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教育。适时翻修小贩中心,更新设备,顺应时代发展和管理需要。
4、广泛参与,实现流动摊贩管理社会化。建立流动摊贩组织,尝试采取摊贩自律的管理模式。如设立城镇贩卖委员会,成立摊贩协会,发挥这些团体对流动摊贩的自我约束和权利维护的作用,通过与摊贩协会的合作来实现摊贩自治,以提高流动摊贩管理的效果。制定流动摊贩自治公约,建立流动摊贩自律机制。构建社区机制,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商贩的宣传和管理,扶持和利用摊贩协会来对摊贩进行教育和引导。划定流动摊贩区域时,需要征求摆摊区域的土地或房产拥有人的同意和附近居民的意见,平衡各方利益。采用居民社会、管理部门、开发商多方互动形式,发动社区和公众参与流动摊贩管理。
流动摊贩监管的创新举措
淮安市城市管理局在“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的指导下,妥善解决好城市管理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认真处理好“脸皮”与“肚皮”、“繁荣”与“市容”的关系,把人性化的政策和服务向流动摊贩倾斜,积极主动为他们搞好服务,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一、分步引导 对流动摊贩采取“三步走”办法,引导流动摊贩有序经营。一是普查登记,建档立案。对城区所有摊点进行普查登记,分类建档;二是尊重民意,规划定点。围绕区域功能,划定经营区域,限制经营时间,主动征求设点周边单位、社区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调整;三是规范引导,注重服务。多渠道筹集资金统一制作经营设施,免费发放给经营者使用。优先解决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就业谋生问题,免收占道经营等费用。之前,经营户要在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并公示备案,签定自觉履行定时、定点、保洁经营承诺,做到守法经营,文明经商。执法管理人员重点抓好规范引导和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