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民意时评:关于公厕的感慨
以上关于公厕的民意调查,让人感慨者有二:一是深圳、广州竟然在“最不方便上厕所城市”的排名中分居前两位。深圳、广州是没有钱建公厕吗?显然不是。说到底还是有关部门的不重视。在现实中,城市的发展却偏偏不重视或忽略公共厕所的建设。这里还有一个观念的问题:公共厕所虽为人所必需之物,但人们普遍认为如厕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公共厕所的建设就被隐匿到了城市建设的后台。
如果城市规划决策者们能够深入群众,真正体会到那些整日在街上奔波的人们内急时找不到厕所的痛苦,情况可能就大不一样了。我们发现,进入“最不方便上厕所城市”排名的多为大城市,北京、上海同样名列前茅,而被认为上厕所较便利的城市则多为中小城市。大城市比中小城市更不注重公厕建设,这实在令人费解。
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应该注重细节,每做一件事都要调查研究,用数据说话,这样设计出来的东西才能更加人性化。男女厕所等大,设计者根本用不着思考,虽然表面上看似公平合理,实际上并不科学,然而习惯上也一直是这样做的。但是要打破常规,将女厕扩大,设计师就要拿出有说服力的数据,要先调查该处经过人群的男女比例,收集男女如厕平均用时及占用面积等参数,最后才能计算出男厕和女厕合理的大小比例。我想很多设计师懒于做这样的算数题,便放弃了改变传统的想法。
2公共厕所的规划与设计
(1)公共厕所规划
我国1990年4月1日实施的《城市规划法》从法律的高度明确了基于生活便利性的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并从制度上强制性保证其用地和实施应不受侵占或变更。《城市规划法》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旧区改建应……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同时在第四章《城市规划的实施》中强调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公共厕所作为重要的市政环卫公共设施应严格按此原则进行规划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