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重要资源丰富区 无重要资源 无重要资源 一、二均符
场地环境 避开现有和规划中的地下设施 无地下设施 无地下设施 一、二均符 A
地形开阔,避免大规模平整土地、砍伐森林、占用基本保护农田 满足 满足 一、二均符 B
续表2.2-1 处置设施选址的因素
减少设施用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公用设施或居民的大规模拆迁 满足 满足 一、二均符 B
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水、电、交通、通讯、医疗等) 临近梅华公路,项目位置与梅华公路间有土路,具备一定的交通、水等基础条件 临近梅华公路,项目位置与梅华公路间有土路,具备一定的交通、水、电等基础条件 一、二均符 C
可以常年获得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供应 满足 满足 一、二均符 A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风险 只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操作,运输风险小 只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操作,运输风险小 一、二均符 B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 避免自然灾害多发区和地质条件不稳定地区(废弃矿区、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泥石流多发区、活动断层、其他危及设施安全的地质不稳定区),设施选址应在百年一遇洪水位以上 本区域不属于废弃矿区、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泥石流多发区、活动断层、其他危及设施安全的地质不稳定区,不靠近地表水体 本区域不属于废弃矿区、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泥石流多发区、活动断层、其他危及设施安全的地质不稳定区,不靠近地表水体 一、二均符 A
地震裂度在VII度以下 满足 满足 一、二均符 B
最高地下水位应在不透水层以下3.0米 满足 满足 一、二均符 B
土壤不具有强烈腐蚀性 满足 满足 一、二均符 B
气候 有明显的主导风向,静风频率低 有明显的主导风向NW,静风频率为29%
暴雨、暴雪、雷暴、尘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出现几率小 暴雨、暴雪、雷暴、尘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出现几率小 暴雨、暴雪、雷暴、尘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出现几率小 一、二均符
冬季冻土层厚度低
应急救援 有实施应急救援的水、电、通讯、交通、医疗条件 有 有 一、二均符 A
进行处置,收集范围内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率为100%。
远期工程(2010~2025):16吨/日,总变化系数Kz=1.3,在原有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增加一条同样处置能力(8吨/日)的生产线。计划收集全市县城主要医院、城区主要诊所和乡镇卫生院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处置,收集范围内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率为100%。
本次评价对象为首期规模8t/d。
2.2.3 医疗废物收集、运输
2.2.3.1 医疗废物收集
本项目需要进行安全处理的医疗废物主要包括社会化的医疗单位、工业企业内部的医疗单位和社区、个体门诊等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危险固废申报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和经营许可证制度。
各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点应设立危险废物标示牌;首先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将分类后的医疗垃圾暂放在专用箱内,专用箱符合《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环发[2003]188号)有关规定,其上设置明显和持久标志;医疗废物的运输为医疗专用车辆,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9217-2003)有关规定,其上设置明显和持久标志;医疗废物收集的运输车辆运行路线将最大程度地避开市区、人口密集区、环境敏感区运行。
2.2.3.2 医疗废物的交接
本项目医疗废物交接时限为有床位医院当日交接;无床位医疗机构当日交接具体时间由处置中心与医疗机构协议商定。交接地点为医院的医疗废物暂存处或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存放间。
医疗卫生机构交予处置的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日常医疗废物交接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上述转移联单及接受清单由车载系统中条形码处理系统现场自动打印完成,交接现场产生与接受者双方签字,各留底作为备查凭证。
每车每次运送的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一车一卡,由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
当医疗废物运至处置中心时,处置中心接收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
2.2.3.3 医疗废物运输
梅州市的医疗废物产生量不大,同时由于医疗废物为高度的危险废物,转运风险较高;此外,优化方案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所在位置较好,距离医疗废物产生量大的兴宁、梅州市区和五华县城较近,因此不设医疗废物转运站,直接由医疗废物运输车队收运后送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根据各县(县级市)城区到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距离及产生的医疗废物量,可估算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到各镇的运输成本,确定最优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路线。
收集运输路线划分6条。
医疗废物运输路线需兼顾安全性和经济性,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梅州市各县(县级市)城区医院废物运送路线:
(1)梅州市区、梅县城区(梅江以北、以西城区部分)
集中处置站→梅华公路→府前大道→205国道→环市西路→环市北路→市第三人民医院→梅松路→梅县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梅县妇幼保健所、梅县人民医院分院→梅州新粤医院→梅县慢病院→梅松路→环市北路→环市西路→黄塘路→市人民医院(黄塘医院)→环市西路→梅塘西路→宪梓大道→市人民医院华侨城门诊部→宪梓大道→梅县人民医院新城分院→梅华公路→集中处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