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畅通有效的应急通讯系统,印刷应急联络通讯录分发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并在明显位置张贴。
(4)实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加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感。
(5)建立了各项应急保障制度,如值班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环境管理制度以及应急演练制度等。
9.7.4.2外部救援
(1)与政府及相关单位保持联络,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内部无法排除时,及时请求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
(2)聘任行业专家,成立专家咨询组,为事故应急提供技术支持。
9.7.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应规定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讯方式、通知方式、交通保障和管制。
编制环境应急事件联系通讯录。
9.7.6应急措施
9.7.6.1运输风险事故应急措施
运送过程中当发生翻车、撞车导致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时,运送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应急事故小组取得联系,请求当地公安交警、环境保护或城市应急联动中心的支持。同时,运送人员应采取下述应急措施:
1)立即请求公安交通警察在受污染地区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
2)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吸附材料吸收处理、消毒;
3)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4)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到医院接受救治;
5)清洁人员还须对被污染的现场地面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6) 医疗废物若散落于水中,应根据河流的具体情况,及时通知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卫生部门、航道部门、河流下游的自来水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受污染的水影响沿线居民身体健康和财产损失;
对发生的事故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处置单位必须向当地环保和卫生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处置单位要向上述两个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 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型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名称;
3) 医疗废物泄露、散落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 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若交通道路被阻断,医疗废物不能及时运至处理中心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应及时与交通部门、公安部门联系,共同解决道路阻断问题或另找运输路线,保证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在医院的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2天。
9.7.6.2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风险事故应急措施
划定警戒区范围,警戒范围确定后,同时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应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
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健康影响。
除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警戒区域内应严禁吸烟、饮食等。
人员撤离与疏散过程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人员应向上风、侧风方向转移;
指定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人员疏散完毕,要检查是否有人留在警戒区内。
若有大量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时,根据有毒有害气体预测分析可知,太阳村会受到HCl的影响,因此建议根据当时的气象条件和专家咨询组意见确定是否需要转移太阳村居民。
9.7.7善后处置和恢复措施
应急处置现场均应设洗消站,对应急处置过程中收集的泄漏物、废水等进行集中处理,对应急处置人员用过的器具进行洗消。利用救灾资金对损坏的设备、仪表、车辆等进行维修,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对抢险救援人员进行健康监护或体检。积极对事故过程中的死伤人员进行医院治疗或发放抚恤金。
积极对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损害和人群健康损害进行赔偿。
如果泄漏物均已得到收集、隔离、洗消;有毒气体的浓度均已降到安全水平,并且符合我国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伤亡人员均得到及时救护处置;危险建筑物残部得到处理,无坍塌、倾倒危险;或其他应该满足的条件时,由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事后,由应急指挥部根据所发生事故的危害和影响,组建事故调查组,彻底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并根据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9.7.8应急培训计划和演习
9.7.8.1应急宣传
组织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等途径增强职工危机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手册》。
制作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览表。
9.7.8.2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培训
开展面向职工的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将环境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培训内容,以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并积极参加环保部门的相关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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