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生活垃圾
工作人员为41人,按1.0kg/人·d计,则生活垃圾量为41kg/d。收集后送往梅州市龙丰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
6.5.2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收集送往填埋场卫生填埋后,对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浓缩后送往焚烧炉焚烧,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主要来自焚烧炉炉渣和飞灰。
6.5.2.1 焚烧炉渣
焚烧炉渣应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96)》进行检测,如属于危险废物与飞灰一并处理,如不属于危废,可送至梅州市龙丰垃圾填埋场直接进行填埋处置。
焚烧炉渣排放标准还须执行《医疗废弃物焚烧环境卫生标准》(GB/T18773-2002)。类比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医疗废物焚烧炉炉渣的检测结果(见表6.5-1及表6.5-2)可见,除pH值外,其他各项指标均可达到《医疗废弃物焚烧环境卫生标准》(GB/T18773-2002)。炉渣中未检测到人工γ放射性核素,天然放射性核素除3#样品偏高外,其它在本底范围内。按照《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GB6763-86),可作为建筑材料掺料。
表6.5-1广东省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焚烧炉渣实测值
项目 实测值 标准值
pH值 9.34 6.5-9.0
酚,mg/kg 0.034 --
汞,mg/kg 0.061 1.5
细菌总数,个/kg 阴性 ‹100
大肠菌值 阴性 10-2--10-1
致病菌 阴性 阴性
乙肝表抗 阴性 阴性
表6.5-2广东省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焚烧炉渣γ核素分析结果
核素 HKF01#
Bq/kg ±2σ HKF02#
Bq/kg ±2σ HKF03#
Bq/kg ±2σ
U-238 (4.11±1.22)*101 (1.18±0.22)*102 (2.81±0.92)*102
Ra-226 (6.26±0.28)*101 (1.34±0.02)*102 (2.05±0.08)*102
Th-232 (1.68±2.62)*101 (3.08±0.29)*101 (3.55±0.75)*101
K-40 (2.43±0.14)*102 (2.17±0.12)*102 (2.69±0.28)*102
6.5.3.焚烧炉飞灰
飞灰不仅富集有挥发性重金属及其化合物,而且二恶英等有机污染物的含量也很高,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不应将其与焚烧炉渣混在一起堆置,而应在安全填埋之前对其进行稳定化/固化预处理,并在收集、预处理、运输、安全填埋的过程中应符合《广东省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中的有关要求,执行五联单制度。
从以上分析可见,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不存在不利影响。
6.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6.6.1生态系统组成变化
本项目土地平整前用地性质为山林,生态系统的现状植被多为自然次生或飞播造林的马尾松林、以荷木为主的自然次生常绿阔叶林以及人工种植的尾叶桉速生丰产林。
本项目建设后,山林全数消失,转变为工业用地。但由于本项目的开发面积仅6400m2,且保留了40%的绿地率,因此对周边地区整个生态系统的结构影响很小。
6.6.2生态系统功能变化
本项目土地平整前所在地块为植物生态系统,属半自然/半人工生态系统,生态系统的物流、能量流处在较低的水平,整个生态系统排放到外环境的污染物较少。本项目建设后,所在地块转变为城市生态系统,物流、能量流和信息流较原生态系统大大加强,同时排到外环境的污染物也相对较原生态系统多。目前的植物生态系统大面积种植马尾松等植物,植物的蒸腾量较大,具有较强的水、热气候调节功能,为当地提供了良好的绿色生态环境。转变为居住用地后,地表将大部分变为人工建筑地面,同时还会种植一些人工植被,其主要功能是为生产服务。当然,区内人工种植的植被具备一定的吸改二氧化碳和放氧功能,但水、热气候的调节功能将有所减弱。本项目建设对局部水、热气候调节功能的减弱影响可由附近广阔的山体植被调节功能弥补。
6.6.3地表径流变化
本项目建设后,所在地的地表将由山林用地转变为人工建筑地面。地面径流系数将发生变化,由于人工建筑地面属硬地表,地表径流较难下渗,降雨较易形成地表径流进入周边水体,而山林泥土则可起到蓄水作用,对地表径流有一定的蓄纳缓冲功能。由于本项目占地面积较少,地表发生的改变范围小,地表径流不是太大。因此,本项目建设后,地表径流对周边水体的水流影响不会太明显。
7对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目前梅州市有些大医院自建有医疗废物焚烧炉,每天晚上8时多开始焚烧医疗废物。这些小焚烧炉一般大多在市中心区,有些距小区仅几百米,给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影响。目前梅州市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主要是用简易的焚烧炉自行焚烧,由于传统的简易焚烧炉不能适应医疗医疗废物热值和成分变化大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医疗废弃物燃烧不彻底的现象。再加上简易焚烧炉尾气处理系统不完善,存在给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二次污染的隐患。
梅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成投产后,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城区环境的美化,医院附近的居民也免受医疗废物焚烧带来的污染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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