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环卫作业运行机制。
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积极推动环卫作业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改革进程,建立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客观规律的运行机制。具体做法是:1.机械清扫、清洗、中转运输作业的营运改革,逐步向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的方向发展,实现集约经营。
(1)机械化清扫部门。对现有机械清扫作业和新增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由市、区两级环卫部门共同成立或分别成立发包机构,在实行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组织竞标承包经营。原市、区两级投资渠道不变。
(2)垃圾中转运输作业。先实行城区部分集中运输经营,通过向市、区环卫系统的运输单位发标竞投,待市场条件成熟时,再发动社会其他具备资质的作业单位共同竞标承包。今后分片成立2~3个环卫专营运输公司,承担全市各区压缩中转站的垃圾运往天埋场处理的运输任务。由各区分别与运输公司签订运输承包合同,按实际运输量核定费用。各区仍保留适量车辆,承担其它零星垃圾的运输、公共突击性任务及各类有偿运输作业。
(3)机械冲洗作业。以广州市洒水车队为主体,把各区洒水车(含护栏洗刷车)收归集中管理,承担全市道路的机械冲洗作业任务,并按“双轨并行”的方法,参照企业制度模式经营,列入两年后转制的范畴。
2.公厕管养服务和粪便清运作业。以区为单位,核定每座公厕的承包管养质量指标,包括卫生保洁、厕内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粪便清运经费等,实行公开招标承包管养。粪便清运必须严格实行统一管理,由承包者委托专业公司集中清运。管养经费渠道保持不变。
3.水上打捞保洁作业。水上保洁管理与监督由广州市水上市容环卫管理处负责,其作业服务继续实行向社会发标承包经营的方式。
4、大田山与李坑填埋场、白沙河无害化处理厂、广州市卫生处理厂继续实行专业承包经营,不断改革和完善现行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向企业化经营转轨。
5.余泥渣土运输作业。现已按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要求实行实体经营,仍保持现行运作机制,不断完善行业管理,增强调控能力,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
6.新筹建的大型环卫基础设施项目。正在筹建的兴丰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设计和营运,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建造及建成后的营运管理分别通过国际招标,选择有实力的外国或中外合作公司承包经营管理。
(三)改革街道环卫单位。
1.街道环卫站并入所属区域市容环卫监督管理所,加强内街环卫作业服务的专业规范管理。街道环卫站并入市容环卫监督管理所后,一方面,可在原作业队伍内部通过职工竞标承包,转为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或采取直接向社会发包经营、与小区物业公司合作经营等形式,将作业服务推向市场化、社会化。另一方面,市容环卫监督管理所作为区域性的环卫管理机构,加强对内街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的业务监督,提高专业规范管理水平。市容环卫监督管理所要配合和协助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工作,落实街道市容环卫管理任务。街道环卫站的改革工作由各区选择1~2条街道作试点,总结经验后再推广。
2.改革后的市容环卫监督管理所主要承担所辖区域的环卫社会宣传、环卫作业监督和收缴卫生清洁服务费、垃圾处理费的管理。并受区市容环卫局的委托,作为内街清扫和垃圾收运作业的发包单位。
卫生清洁服务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具体收缴业务可在街道建立收费员队伍或委托居委会承担。卫生清洁服务费和垃圾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管理细则。
(四)改革市直属环卫单位。
1.广州市环境卫生研究所。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科委深化市属独立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1999]3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环卫科研所的实际,积极推进内部机构设置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实行课题(项目)承包,减员增效。充分发挥研究所环卫技术上的优势,依托现有环卫生产科研基地,创立自己的技术品牌,面向市场,积极拓展,走环卫科技和环卫企业相结合的发展路子。
2.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在现行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进行清产核资,明晰产权,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有限责任公司,重点抓好建立法人治理机构,明确出资人、经营者的权利、责任,组织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班子。
3.广州市环卫洒水车队。参照企业管理模式加快改革步伐,人事管理实行单位内部干部聘用制和职工全员劳动合同制,工资分配实行经费定额包干、自主灵活的分配制度,在完成市下达的承包作业任务的前提下,积极拓展其他社会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