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11月17日,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处理规模600t/d,投资约3.7亿元,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垃圾处理服务费为72元/t。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市茶陵县虎踞镇孝子冲。建设生活垃圾处理量为600吨/天的生产线1条,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配套安装1台15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配套设施等。服务范围为茶陵县、炎陵县、攸县南部,目前三县已签订初步协议,并明确由茶陵县政府负责采取特许经营(BOT)模式统一实施。
本项目采用垃圾焚烧处理工艺,焚烧炉采用机械炉排炉,配置1台600t/d 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6.4MPa,450℃),汽轮发电机组采用一套 15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设计工况实际出力 13.05MW,年利用小时数7215h,发电量约 9.42x107kW·h/a,上网电量约 7.87x107kW·h/a。
本项目总投资为36935.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0109.97万元(该投资不含红线外的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及场地平整及边坡修复投资,这些部分的投资由政府方负责),工程其它费用为4036.19万元),预备费1707.31万元,建设期利息901.7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0.00万元。
茶陵县人民政府授权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全面负责及组织本项目的准备、采购、实施和后续考评等工作。
特许经营服务范围包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等全寿命周期。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特许经营者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满后,特许经营者将其投资及运营的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茶陵县人民政府。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设定为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30年(含建设期18个月)。
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垃圾处理服务费)、焚烧垃圾发电上网电费等,获得项目收益。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第四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

官宣:环卫科技网是干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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