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新加坡也是小商小贩随意设摊的城市,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但新加坡通过建小贩中心和巴刹(集贸市场)、逐步引小贩入市场的方法,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小商小贩问题,而且还形成了新加坡饮食文化的一大特色,给国民以极大的方便。
新加坡资政李光耀在回忆录中对此也有描述:“60年代,数以千计的人在人行道和大街上:售卖食物,完全不理会交通、卫生和其他问题。结果是街道垃圾成堆,造成堵塞,腐烂的食物散发出恶臭异味,四处凌乱污秽不堪,市区的许多角落都变成贫民窟。”“我们无法取缔这些非法小贩和霸王车司机,必须等到1971年以后,当我们能够提供许多工作机会时,法律才得以执行,街道才得以整顿。我们发出熟食小贩执照,把小贩从人行道和马路上移到附近严格建造,备有输水管、阴沟和垃圾处置系统的熟食中心。到80年代,所有小贩都获得徙置安排。他们当中有好些厨艺一流,游客闻风而至,几个还成了百万富翁,开马赛地,雇佣侍应生。”
考虑到新加坡建设小贩中心和巴刹的经验对各地城市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也考虑到小贩中心和巴刹的管理方式基本差不多,本文集中对此作些介绍。
一、小贩中心的特点
新加坡的小贩中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无处不在。新加坡无论是组屋区还是商业街,无论是旅游景点还是商务办公楼、政府办公楼,往往都有由经营不同饮食的摊贩组成的小集市,被称为小贩中心或者熟食中心。比如,在新加坡最著名商业街乌节路的多数大商厦内往往有此类熟食中心,供购物者解决吃饭问题。在旅游景点圣陶沙也同样设有小贩中心。因此,可以说小贩中心(或称为熟食中心)在新加坡无处不在,成为新加坡饮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页。(图1乌节路小贩中心;图2圣陶沙小贩中心)
二是价格便宜。与新加坡的人均收入相比,小贩中心饭菜价格可以说非常便宜,一份饭菜价格一般在3~5元左右,甚至在社区内有低至1.5新元一份海南鸡饭、2新元一份印尼炒饭。当然,社区、商厦、办公楼、景点等地方的小贩中心由于装修标准、有无空调等差别,同类饭菜价格会有上下,但差别不大,一般相差1~2元。
三是卫生放心。新加坡对小贩中心食品卫生管理严格,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建立起体系完备、操作性强的制度。据新加坡早报网介绍,绝大部分新加坡国民认为“本地熟食中心的清洁与卫生水平让人满意,特别是那些翻新以后的熟食中心。‘看起来干净、卫生’,这是许多受访食客对熟食中心的评价。”
四是选择多样。小贩中心由不同摊贩组成,管理部门或者业主在招商中也有意形成错位竞争,因此少则几家、多则达几十家小贩往往经营不同风味饮食,这给每个人都提供了很多选择。并且不少新加坡熟食中心的摊位还成为著名的美食点,许多人会远道赶来品尝。
小贩中心物美价廉、就近方便,许多新加坡人已把它作为经常光顾、解决用餐的地方。据笔者多方询问了解,小贩中心已成为新加坡人生活中的一部分,许多家庭特别是年轻人的家庭很少烧饭,经常通过小贩中心、食阁等解决一日三餐。
二、小贩中心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情况
1、建立管理体制。小贩中心由环境部下属法定机构环境局主管,由小贩署具体负责管理。环境局在全国划分五个管理区,内设小贩中心管理机构负责。此外,建屋发展局在组屋区拥有一批小贩中心和巴刹(集贸市场)的产权,负责场所的环境卫生;小贩中心所在的市镇理事会负责小贩中心外的环境卫生。
2、统一规划和建设。在六十年代由于新加坡街边摊位缺乏干净水供应、街边贩卖活动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影响交通等原因,新加坡政府采取把小贩引入室内进行规范管理的方式,1968年对街边小贩进行登记,总数达18万多;1971年政府推行街边小贩的迁徙计划,指示建屋局在组屋区内规划建设小贩中心,以优惠的津贴接收街边小贩。此后,新加坡在建设组屋和商业设施时,都同步规划建设小贩中心或者熟食中心,特别是在组屋小区还规划了巴刹(即集贸市场),逐步把小贩问题妥善解决。
3、制定优惠政策。1971年政府推出小贩中心摊位时,以优惠的津贴接收街边小贩,比如一般要收600摊位费的以200元左右价钱出租给小贩,这项政策一直实施到1990年,政府停止把空置的摊位以津贴价格分配给申请者,并开始实施摊位顶让制,对那些第一代以政府津贴方式获得承租权的小贩,允许他们转让承租权,但新接收的承租者则必须以市场价付给政府租金,这样使小贩对自己的摊位有更大的自主权,能够以获得一笔收益的方式退出经营。1993年政府把空置摊位定期公开给公众招标,使对经营小贩中心有兴趣的国民也能以市场价格获得小贩中心的摊位。1994年政府开始售卖一部分小贩中心,对第一批的小贩提供的折扣高达30%,最高顶限是9.6万元。可以说,第一批街边小贩不仅享受了多年的津贴,而且购买摊位或者转让承租权时又得到了很大利益。
4、实施翻新改造计划。考虑到七、八十年兴建的一批小贩中心经过多年运营,已经设施陈旧、卫生条件较差,为了提高食物卫生水平、提供更为舒适的用餐环境,2001年新加坡政府推出为期10年的基本翻新工程与重建工程,准备耗资4.2亿新元,与小贩中心的小贩公会合作,共同商量改造方案或者重建方案,改造结束后,仅小幅度提高摊位租金。对那些需要改造而房地产已经售卖给摊主的小贩中心,政府由于认为第一批摊主在租赁摊位出售计划中,已经享受了折扣的优惠政策,必须和建屋局、市镇理事会一起分摊费用。(图4麦士威路小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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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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